工地农民工讨薪
宁海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5-15
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讨薪遭拒后,可以依据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,选择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。根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九条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。因此,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寻求帮助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农民工讨薪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:《劳动法》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义务;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了监督检查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;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则为农民工提供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途径。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农民工讨薪的法律保障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农民工讨薪途径多样:若协商无果,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;劳动关系终止一年内,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结果不服,可向法院起诉。具体选择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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